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王慧琼 通讯员 崔嵩)昨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城管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及市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大运会后,深圳建筑物清洗刷新工作重点将转移到定期和及时清洗翻新,实现制度化、常态化、法定化。
据介绍,市城管部门今年重点就是强化法规规章的执行,督促各区、各街道重点开展该项工作任务,并对其成效进行检查。各区和街道要确定专门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发现辖区内建筑物外观明显污渍、表面残损脱落或者装饰材料剥落以及存在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问题的,要主动通知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及时进行清洗刷新,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履行义务。
市住建部门将采取四项措施继续落实《规定》。一是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使用上保障经费落实;二是建筑外立面修缮和屋顶改造时,如涉及改变建筑物结构,做好相关审批;三是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开展清洗翻新工作时,督促其履行职责;四是对市住建部门负责管理的所有单一产权保障房小区,刷新改造作出表率和带头作用,力争上半年正式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并在一个月内制定保障性住房小区清洗翻新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市法制办将及时跟进清洗翻新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技术规范,如:清洗翻新重点区域的划定和发布、清洗翻新技术指引出台、清洗翻新重点区域日常巡查制度和记录档案制度建立等等。
此外,市法制办还将和住建部门共同制定深圳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对建筑立面刷新改造法律条款进一步深化。
上述部门负责人还表示,相关法规规章中明确了业主和物业管理部门要履行定期清洗翻新的义务,确保建筑物立面整洁有序。每位居民既是受益者,同时也是监督者,有权对损害建筑物整洁有序的行为和现象进行举报和投诉。
据了解,为了使建筑物外立面清洗翻新有章可循,2010年7月起,深圳实施了《深圳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清洗翻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与《规定》配套,深圳制定出台了《深圳市建筑物清洗翻新技术指引》,规范和指导全市建筑物清洗翻新工作。这些从制度上保证了政府统一组织的立面刷新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深圳近两年实施的市容环境提升行动,累计刷新和屋顶改造面积达到4500万平方米,涉及300多条道路两侧的15000多栋建筑。经过刷新和屋顶改造,形成了以深南中路、南山大道、机场周边、深惠路等为代表的几十条城市风景线和风景点。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