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保洁与绿化管理人员职责标准
第一章 保洁主管职责标准
保洁主管在服务中心主管领导下,负责实施住宅区的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居住环境。其职责如下:
一、保洁工作的现场管理,及时了解保洁员的思想和生活动态,解决疑难问题,并定期向服务中心主管汇报。
二、严格按保洁管理作业程序和保洁标准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实行工作检查制度,包括:自查、互查、主管检查、抽查、服务中心定期检查等检查制度,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工资挂钩。
三、合理配置住宅区内保洁和清扫工具的数量,合理配备保洁人员,确保住宅区内不留卫生死角。
四、坚持每天巡视住宅区2次,有效制止各种违章现象,现场督导保洁工作。
五、经常检查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严禁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六、负责保洁内务管理工作的安排和实施,每月组织召开保洁情况分析会,总结一周保洁工作。
七、负责保洁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八、负责业主家庭钟点服务的安排及落实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九、带领保洁各班完成服务中心安排的临时任务。
第二章 保洁组长职责标准
保洁组长在保洁主管领导下,负责实施住宅区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居住环境。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熟悉住宅区楼宇结构、单元户数、楼座排列、车行道、人行道分布及面积,绿化地分布及面积。
二、坚持高质量、高标准,根据公司作业指导书制定车行道、人行道、楼梯走动道、商场、大堂等具体作业程序和保洁标准,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和奖惩措施,经保洁主管批准后组织并实施。
三、合理配置住宅区内垃圾桶数量、分布地点,垃圾转运车,清扫工具数量及保管场所,合理配备保洁人员,住宅区内不留卫生死角。
四、住宅区保洁工作实行“划片分区包干”作业管理,做到员工之间任务划定清楚、责任明确、检查、考核标准公开,奖惩对象明确。
五、严格本部门考勤制度。对保洁员,每天定时集中讲评,对全年出全勤,无迟到早退员工,报请服务中心主管给予奖励。安排好员工节日期间的探亲活动,确保住宅区内保洁工作有条不紊。
六、坚持每天巡视住宅区2次,有效制止住宅区乱贴字画、广告,外墙乱写乱画,乱倒(抛)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现象;培养业主爱护小区清洁卫生的自觉行为,现场督导保洁工作。
七、经常检查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严禁随地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八、严格执行保洁工作检查制度,实行自检、互检、组长检查、主任抽查,服务中心定期大检查五级检查制度,检查、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收入挂钩。坚持把责任区域、责任人、考核评分定期公开,广泛接受业主监督。
九、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关心员工文化生活,倡导在平凡岗位上,干出不平凡事迹。
十、完成服务中心主管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保洁员职责标准
保洁员职责标准如下:
一、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上班佩戴工作卡,做到服装整洁、干净。
二、熟悉各自分工所负责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情况,对所负责范围内卫生全面负责。
三、每日 和 分2次清运垃圾到中转站。
四、每日负责清扫公共走廊、楼梯、电梯、停车场、绿地、公共设施周边环境等1次。每周清洁楼道扶手2次,清洁公共场所门窗1次,并保持区内公共面积无纸屑、烟头、污垢等,保持清洁卫生。
五、每日巡视各责任范围的清洁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工作记录。
六、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自觉学习有关清洁卫生知识,提高个人素质。
七、处理与清洁卫生相关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清洁工职责标准
清洁工职责标准如下:
一、清洁工必须依时清洁大堂、走廊、楼梯等共用地方。
二、劝喻各业主勿将垃圾桶或袋置于走廊、楼梯等公用地方,请将其放入通往楼梯门旁的垃圾桶内,以免影响卫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发现有杂物置于走廊、天台或楼梯间,应劝喻业主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无法找到业主,清洁工除自行清理外,还应将情况登记在服务中心记事本内,向上级报告。
四、如发现天台、天井等公用地方积污水,应立即清理。难以清理的地方,可暂时淋上油渣,防止蚊虫繁殖,再研究处理办法。
五、如发现本楼宇的污水渠和沙井等堵塞或破烂,应迅速安排修理。
六、劝喻业主淋花时要特别小心,不要将水淋到阳台外,以免影响下层和下面行人。
七、如发现冷气机或发出大量热气或噪音时,劝业主从速修理,以免影响邻居和市容卫生,并根据城管条例,对影响市容者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头劝业主切勿抛垃圾出窗外,也不得将可引致淤塞的杂物投入厕盆和污水渠内。
九、若上层业主的水喉或水渠破烂而导致下层天花板渗水,则通知上层业主修理;如无结果,则应详细记录及请示上级处理。
十、如有不顾公共卫生的业主,经多次劝告仍不改善,应做详细记录并报告上级和有关卫生部门。
第五章 楼内外保洁员职责标准
楼内外保洁员职责标准:
一、每天对楼内外清扫,楼道内、停车场、绿化带等,保持干净,定时清运楼内垃圾。
二、每日需对楼内信箱、标牌、墙面等公用部分进行保洁工作。
三、每日需对楼内消防箱、防盗门、天台等公用通道的外露管理进行保洁工作。
四、每月需对走道灯罩进行清洁工作,以保持干净整洁。
五、每次使用完保洁工具,器具应清洗干净,统一存放于指定地点,并及时补充或申领保洁工具。
六、定期对楼内外蚊虫、鼠害进行消杀,确保无“四害”。
七、对楼内外来访人员的可疑情况,及时与保安员联系。
八、每月需对竖井、井道、沟渠全面清洗一次,定期进行消杀。
九、完成保洁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绿化主管职责标准
绿化主管在服务中心主管的直接领导下,对住宅区园艺、绿化工作负全面的责任,其职责标准如下:
一、协助做好绿化员工的招聘。绿化工人选坚持以有“丰富的园艺经验”为主,对绿化布局规划有一定的审美水平,知识文化、思想品德好和身体健康等为标准,不徇私情,择优录用。
二、负责员工的上岗培训工作,组织员工学习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探讨园林艺术知识,并督促员工遵守各项制度。
三、负责日常工作安排,划分责任区,把工作具体落实到个人;负责员工平衡调配;定期组织修枝、除杂草,对大棵树木的造型等。
四、负责员工的出勤考核和协助服务中心主管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认真抽查每个员工负责的片区,公平公正地评价每一个员工的工作情况,若故意隐藏事实,将被视为失职。
五、每日巡视住宅区,检查树木花草的养护,浇水、施肥、杀虫、修剪等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以此作为每月岗位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检查员工宿舍的清洁卫生,督促员工搞好个人卫生,着装整洁,使绿化队在住宅区保持良好的形象。
七、定期回访业主,帮业主美化居室,提供栽培花草树木的技术、知识等方面的咨询,并征求业主对小区绿化的建议,详细做好记录,有好的建议争取付诸实施。
八、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对工作态度不好和工作不认真的员工,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屡教不改者,书面提出处理意见报主任处理。
九、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服务中心的消防训练,帮助每个员工能达标。
十、完成服务中心主管交代的其他任务。
第八章 绿化工职责标准
绿化工职责标准如下:
一、熟悉住宅区的绿化面积和布局、懂得立体绿化基本知识与技能,熟悉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充分利用发展地面积,合理不止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
二、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并修剪枝叶、淋水等,大棵灌木,要给生动活泼的造型,丰富小区绿化内容。装修垃圾自清自运。
三、懂得花草树木的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对较为名贵、稀有或数量配套的品种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管理办法等,供居民欣赏。
四、保持绿化清洁,保证不留杂草,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不被偷盗,花草生长茂盛。
五、每月定期检查绿化草坪完好情况,花草树木生长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当暴风雨、台风来临前,提前做好花草树木稳固工作,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造成大损失。
七、检查巡视小区绿化地,严禁在草地上践踏,倒垃圾或用树干晾衣服等行为,一经发现按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罚。
八、维护绿化水泵、电机、喷淋设备和其他器材等。
九、向业主提供市内绿化服务,应遵守下列要求:
1、在业主预约的时间内,准时到达业主的家中。
2、上门服务时带上工作证,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3、按服务中心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并上缴服务中心,不得私自侵吞。违者按公司规定处罚。
4、不得向业主索要小费或好处,或是收费不开收据,或多收、少收,不收费,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不得在业主家乱翻东西或有偷盗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送派出所处理。
十、完成班长交代的其他任务。
第九章 园艺工职责标准
园艺工在绿化主管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小区花圃的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小区花圃的花草培植工作,根据住宅区的土壤水质状况和业主对花草的需求,培植不同品种的室内外花草等。
二、根据花草的不同生长特性,制定工作安排程序,时机上安排合理,并给每个品种都插牌公告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管理办法等。
三、花圃内培养的花草,应一一登记成册,明码实价,并对住宅区业主保持优惠,优先的服务。
四、花圃内外保持环境清洁,无枯叶、大小花盆对方整齐,盆栽花草品种分类集中管理办法等。
五、根据培养花草的生长特性进行浇水、松土、剪叶、除虫等,若不遵循花草的生态规律,不定期浇水,松土,修枝等导致花草枯死者,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六、向业主提供室内绿化免费咨询服务,并回访花圃定期联系的业主,帮助指导业主进行正确的培植和介绍有关基本知识。
七、当暴风雨、台风来临前,提前做好花草树木的防风加固工作,检查苗圃的沟渠是否堵塞,苗圃的木稝结构是否牢固,防止造成大的损失。
八、按服务中心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拿苗圃的花草私自送人或向业主索要好处,或收费不开收据,或多收、少收等,违者所按花草的价值或收取额的4倍处罚,并立即辞退。
九、协助绿化主管办好绿化员工的上岗培训,传授园林知识,指导栽培、种植技术。
十、完成服务中心主管和园艺工程师交代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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