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区清扫街道服务承诺
本署及洁净服务承办商共约 10 100 名洁净组员工肩负本港的清洁重任并提供洁净服务,包括清扫街道、收集垃圾及其他清洁服务。清洁工人每日清晨开始工作,直至晚上。所有街道每天由清洁工人最少清扫 1 次。主要商业区和旅游地点的街道,平均每天清扫 4 次,而行人眾多的地区更每日清扫街道达 8 次之多。
除人手清扫街道外,本署的洁净服务承办商现时使用 7 辆机动扫街车以清扫公路、天桥及道路中央分隔栏。这些机动扫街车通常在午夜后才操作,以避过日间繁忙的交通。此外,本署及洁净服务承办商共备有97辆洗街车不分昼夜地工作,清洗街道。街道清洗的次数会因应地区而调整,由有需要才清洗至每星期至少两次不等。
為提高工作效率及节省费用,本署会继续将街道洁净服务外批。
為保持市容整洁,本署在街道上设置 20 800 多个废屑箱和 1 500 多个狗粪收集箱,由员工及承办商工人至少每天清理 1 次。此外,现时本署亦在全港 1 919 处公眾地方(见附表)如垃圾收集站、公眾街市、 公共巴士总站、港铁站出口、休憩处等设置一套三个的废物回收箱,分别回收废纸、金属及塑胶物料等可循环再造废物,藉此提高市民支持废物回收再造的意识及宣传环保的重要性。
本署每天都会进行执法行动,检控乱抛垃圾的人士。為了加强执法,保持香港清洁,政府实施定额罚款制度,针对以下常见的公眾地方洁净违例事项: -
乱抛垃圾;
随地吐痰;
未经准许而展示招贴或海报;以及 让犬隻粪便弄污街道。
定额罚款由2003年6月26日起為港币1,500元。
在 2010年,本署的执法人员就上述洁净违例事项共发出逾 33 000 张定额罚款通知书。个案的罚款总额约為 4,950 万元。
為方便市民举报从车上抛掷垃圾的个案,本署已印备从车上抛掷垃圾─举报表格(PDF),市民可在本署各区环境卫生办事处及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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