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 《 十年内达宜居标准 东莞行动计划出台》 作为整治东莞市大气环境的纲领性文件,由东莞市环保局、发改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和质监局六部门联合制定的《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已在近日下发执行。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环保局了解到,《计划》从解决当前最紧迫、最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入手,重点研究和解决臭氧、细颗粒物等污染问题,并根据需要及时研究有毒有害物质的潜在污染和治理,将以三年为一周期,持续滚动实施,第一轮实施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按照“一年打好基础,三年初见成效,十年明显改善”的区域空气污染治理目标,东莞拟在2020年底全面完善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并高效运行,多种污染物联合减排效果显著,空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达到宜居环境标准。
将严控石化陶瓷企业
为引导产业合理布局,《计划》表明,东莞原则上不安排可能对大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包括燃煤燃油电厂、炼化、炼钢炼铁、水泥熟料(以处理城市废弃物为目的的项目除外)、一般性陶瓷、平板玻璃(特殊品种的优质浮法玻璃项目除外),并严格控制石化、陶瓷等制造企业。为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年生产能力在70万平方米以下的中低档建筑陶瓷砖生产线和年生产能力在20万件以下的低档卫生陶瓷生产线将被淘汰。
在2010年12月31日前,全面关停所有经限期治理后不达标的陶瓷生产企业,淘汰六机以下垂直引上工业平板玻璃生产线和日熔量在100吨以下的平拉工艺(合格法)平板玻璃生产线等落后产能。
改善企业能源结构
为推进小燃油电厂改燃LNG改造,《计划》表明,2010年12月31日前,环保部门将督促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东莞虎门电厂、东莞中电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东莞通明电力有限公司、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等5家电厂,完成改燃LNG改造,未完成改造前不得运营。
在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的同时,环保部门将进行工业锅炉大气污染治理,消灭“黑烟囱”现象,并继续推行限行措施。
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控制,目前,环保部门已经完成了对石油化工等行业的排放现状调查,并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在今年底前,要完成对名录中规模以上重点企业的达标排放治理。
据了解,在10月30日前,有关部门将制定出台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必须使用管道燃气、天然气和电等清洁能源,已建的应在10月30日前安装油烟治理设施并改用清洁能源,确保达标排放。
大气监测网络实现全覆盖
为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2012年12月31日,锅炉容量在20蒸吨/小时以上的企业建设完成在线监控(监测)设备(使用清洁能源的除外),并与环保局联网,建立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做到“问题即时查处,故障即时排除”。
此外,为了建设覆盖全市范围的大气复合污染监测网络,全面掌握东莞市的空气质量状况,在2011年6月30日前,环保局将根据全市各片区的人口分布、工业布局、气象特征,在不同的片区增设3个以上酸雨监测点。其后,在中心镇、交通干道路边、工业集中区等地也将增设一批空气监测子站,并增加监测项目。来源: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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