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业后的石材表面要求光亮度保持一致,并要保持石材本身的构成结构。
2、石材整体洁净率达95%以上,光亮如新;
石材表面应色泽统一、润泽,无腐蚀,并与新石材相接近;表面平整、无划痕,手感细腻,具有防滑作用,无腐蚀,无损伤。
3、光亮度达标值(包括所有光面石材):90度以上。
|
1、考核方式:使用专业测光仪对石材光亮度进行测量,根据测量结果对供方进行考核及处罚。
2、测量工具:采用专业“石材测光仪”进行测光;推荐型号:数字光泽度计智能型988或傻瓜型988。
3、测量方法:
每日检测石材光亮度,每周形成广场整体石材的平均光亮度,进而得出“月度广场整体石材平均光亮度”;具体测量操作方法如下:
①普通区域石材——该区域设定:每100㎡为1个点位;每日检测至少8个点位光亮度,一周内检测覆盖该区域所有部位;一周内检测点位不得重复。
②重油污区石材——该区域设定:每50㎡为1个点位;每日检测至少8个点位光亮度,一周内检测覆盖该区域所有部位;一周内检测点位不得重复。
③高磨损区石材——该区域设定:每50㎡为1个点位;每日检测至少8个点位光亮度,一周内检测覆盖该区域所有部位;室内步行街主出入口每天必须进行测光,其它点位一周内不得重复。
4、处罚措施:
根据“月度整体石材平均光亮度”数值(以A来代表),对供方进行扣款处罚:
① A值≥85度,不扣款;
② 75度<A值≤85度,扣除当月服务费用5%;
③ 65度<A值≤75度,扣除当月服务费用10%;
④ A值低于65度的,扣除合同月金额15%,且要求供方限期整改(整改期限15-30天),整改仍不达标的予以解除合同处理。
5、其它:如因相关工具材料不符合要求、药剂使用不当、或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石材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承担因损坏所需修复的其他费用。
|